上海文化类办学许可证还需要申请嘛?
教育部网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的第十五条,设立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培训、非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1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
文化类办学机构申请: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公司注册地址备案;
3、工商登记;
4、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开设银行基本户;
7、核定税种。
许可证申请:
(举办者)
申请举办民非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举办民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名称)
民非教育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言义一致。
民非教育机构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和办学层次名称(进修学院、专修学院、进修学校、专修学校、业余学校或者培训中心等)三部分组成。
(学校章程)
民非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决策机构)
民非教育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简称“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可以吸纳教育专家和社会知m人士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非教育机构决策机构的成员。
民非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