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法人代表办理手续以下:
一、申请办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申请办理要递交原材料
法人代表工商变更递交原材料标准
1、企业法人代表签定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盖上公司章);
2、企业签定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企业盖上公司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盖上公司章)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证件影印件;
应标出特定意味着或是一同授权委托人的申请办理事宜、管理权限、受权限期。
4、依据企业章程的要求和程序流程递交原任法人代表的免职证明和新一任法人代表的职位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递交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会决议或别的人事任免文档等,股东会议决议由公司股东签定(理应合乎企业章程要求的决议方法),股东会决议由企业执行董事签名。
股权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股东会决议(由企业执行董事签名)。
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递交国务院办公厅、地区市人民政府或是其受权的区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组织的书面形式决策(盖上公司章)或股东会决议(由执行董事签名)。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递交公司股东的书面形式决策,股东会决议(由执行董事签名)或别的有关原材料。
5、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变动法人代表务必报检准许的,递交相关的准许文档或是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6、法人代表变动涉及到企业章程改动的,还应递交有关改动企业章程的决定、决策及其改动后的企业章程或是企业公司章程(企业法人代表签定)。
有关改动企业章程的决定、决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递交由意味着三分之二之上投票权的公司股东签定股东会议决议;股权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由大会节目主持人及列席会议的执行董事签名股东会会议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递交公司股东签定的书面形式决策。国有控股企业递交国务院办公厅、地区市人民政府或是其受权的区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组织的准许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