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税申报期限:
1、企业在年度终了三个月内,申报完毕上报度所属出口退税,年度清算后,不再受理上年度的退税申请。
2、每月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按出口月份申报退税,应勤报、少报。
(二)退税申报程序
1、预审:企业申报退税应先报盘预审。
2、稽核:对预审发现的问题,按我科要求进行调整后,报市经贸委稽核。
3、申报:经市经贸委稽核后,再正式向我科申报退税。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