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 并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 (面积在 80平方米以 上
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营业设施及说明文件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旅行社至少有三个导游并在公司购买社保
4、公司需存 20万保证金并购买专项保险(去年开始只要10万 伍)
二、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国内社是在各省市旅游管理局,出境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