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认证》要求及材料
申请开办网上药店的企业必须是连锁企业,通过GSP认证,有实体连锁药房;具备条件后填写国家药监局统一制发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仪器设备汇总表等相关资料久具备了开办条件。另外,网上药店必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等资料。
申请条件如下:
一、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也就是说个人是申请不了的)。
二、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也就是说得有人员、相关硬件和服务标准)。
三、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资质)。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域名证书原件彩扫件
3、2名医药*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简历彩扫件
4、要求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纯内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