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表或经营成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报送有关账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税法规定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个体户范围包括:
1、注册资金指标: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2、销售额或营业额指标:存量个体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或新办的个体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为参照。
(1)应税劳务纳税人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
(2)货物生产销售纳税人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
(3)批发零售纳税人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以上)。
3、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定期定额征收个体户范围:
1、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
2、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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