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和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土[2020]14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危废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以上都应当及时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
(2)未编制预案的后果
第二十二条: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服务流程
我公司应急预案和风评报告服务工作流程包括:
(1)现场初步踏勘,判断企业实际环境风险情况,确定属于一般/较大/重大环境风险;
(2)合同签订,
(3)技术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4)风险评估技术路线制定、报告编制、审核及定稿,
(5)专家评审,
(6)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及取得备案意见,
(7)应急预案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