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的办理详细过程?
办理条件
(一)经营者已经知晓备案登记证明附注的责任条款,加盖经营者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备案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所记载的各种信息应当一致;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应当在有效期内。
(四)备案登记证明被毁损或遗失,应向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申报作废和补发。
(五)备案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向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换发备案登记证明。
(六)如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应立即主动报告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其备案登记证明亦自动失效,商务主管部门应督促经营者缴回备案登记证明或公告作废。
(七)经营者应将备案登记证明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其下属的回收站点、市场可用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备交售者和监管部门查询。
所需材料:
1.经营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5.从事废旧金属回收的企业还要提交注册所在地县以上公安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