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颛桥镇保安公司针对工厂安保项目的人员管理如下:
(一)厂内职工
1. 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离开工厂须上交《请假单》。《请假单》于每周一上午10点由保安交于公司行政部。
2.员工因工受伤急需外出就医或家庭突发事故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保安处须将员工离厂时间及原因记录在保安《工作交接表》上,员工返回时须及时补交《请假单》。
3.员工进入工厂,应将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放置到公共车棚;乘坐私家车辆的应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区域,禁止将车辆停放在生产区域、仓库区域等。
4. 员工衣衫不整,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进入厂区,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
5. 非正常上下班人员(如夜班人员),保安除进行例行检查外,还应注意职工是否饮酒,如饮酒的禁止入厂。
(二)厂外人员
1.承揽工厂工程方及其雇用的人员进入厂区工作,先由工程承揽人联系工厂经办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出示身份证查验,填写《外来人员入厂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建设期间住在工地的厂外人员,每次进出都需要完整登记《外来人员入厂登记表》。
2.原料及设备供应商、业务人员前来洽谈业务,保安应先让其联系接待部门或经办人员,确认后由厂外人员填写《外来人员入厂登记表》并保安查验身份证后放其进入或由接待部门领人。
3. 同行业人进入厂区,禁止自行到生产区域、仓库区域,需由业务主办部门协同前往,做好保密工作。
4.初次联系业务或简单洽谈业务的,保安引导来访者联系相关部门,取得同意后,厂外人员填写《外来人员入厂登记表》并保安查验身份证后方可进入。
5. 政府职能部门临检及参观人员进入厂区。
(1)政府职能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进入厂区,无明确联系人的应先联系行政部或办公室,有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员的,填写《外来人员入厂登记表》后才能放其进入。
(2) 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监管部门进入工厂需填写《外来人员入厂登记表》,联系接待部门,确认后由接待部门领入。
(3)有参观厂区需求的必须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设计好参观路线,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接待,全程陪同。请求参观划定准许参观区域之外的区域,需及时呈报公司领导核准。
(4)参观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摄像设备进入厂区,陪同人员如发现参观人员有拍照、摄像意向的,应给予礼貌性提示,对于不听劝阻的,应中止参观。公司领导批准的情况除外。
(5) 有紧密合作关系的业务客户入厂后如无参观需求,接待人员不应主动邀请参观,客户有此要求的也应婉拒。
6.工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未成年人均不允许进入厂区。若发现有公司工厂员工未成年子女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保安和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分别处罚30元/次,对家长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
7.公司工厂禁止孕妇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仓储等作业区域。凡有貌体征的人有进入工厂意图的,保安人员应及时劝止,并做好有关事宜的传达。
8. 公司工厂禁止行动不便的外来人员进入。对于行动不便人员有进厂意图的,保安有权劝止并积极做好传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