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助力企业和个人实现双赢
灵活用工助力企业和个人实现双赢自2020年大环境影响和政策的双重加持以来,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除了大家所熟知的盒马、顺丰、沃尔玛、星巴克、肯德基等行业巨头之外,许多企业都已经开始广泛使用“灵活用工”,以实现降本增效
什么是灵活用工 ?
那么,到底什么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灵活用工是企业调优成本费用、增加盈利的具体方法;其“降本增效”的能力已经得到了验证,获得了众多企业的认可、成为了他们共同的选择。适用场景包含代驾司机、物流平台、外卖平台、直播平台等。
灵活用工有哪些类型
1、雇佣型
以雇佣的方式搭建用人关系,相应时间和方式都非常灵活,随时随地能换雇主,主要是劳务派遣,业务外包,见习,退休返聘等方式。
2、劳务型
劳务型就是劳务外包,服务形态灵活,例如小工程的承揽等。
3、经营型
经营型指的是个体户,自主经营,以商家合作的方式与企业构建用人关系,属于一种合同形式,更多指的是合作。
与传统的用工形式相比,灵活用工不存在劳动合同,双方产生纠纷案件只适用于民法不适用于劳动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采取灵活用工的方式前需要权衡利弊,考虑灵活用工带来的收益大化,也要考虑到它相比较于传统用工的不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