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1.对获得担保资质的担保企业为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借贷担保服务,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借贷500万元(含)以下,按当年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
2.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借贷500至2000万元,按当年担保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
3.两户及两户以上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为同一人的,按所有被担保企业的担保额合并计算当年担保额;
4.为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借贷担保的,按担保额增加0.5%的风险补偿(具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是指获得“上海市品牌产品”的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是指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1项著作权登记的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
5.中小微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且符合浦东新区“十四五”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报条件
1.获得担保资质许可证;
2.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
3.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借贷担保的能力,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期限
2.材料受理
按项目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要求准备有关材料,装订好后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含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