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的完整过程如下:
首先,报告
在公司清算期间,可以向公众报告。需要在当地工商局批准的报纸上报道。国内企业只需报告一次,外资企业需要报告三次。更好选择每日报纸进行宣传,取消通知必须至少公布45天。
第二,取消社会保障
社保局将检查公司是否有默认值。收到后,您将收到《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取消,地方税收
自公司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退税,先取消国税,然后取消当地税。
税务局将检查公司是否已纳税。收到后,您将收到《税务注销通知单》。
第四,去工商局取消公司的记录
公告后45天,您可以到公司工商局注册处理公司的取消和备案,并取消公司的营业执照。收到工商局颁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后。
注意: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更好不要填写,然后在正式处理时填写“*后一分钟”,以免日期不正确导致完全补充。此外,非公司公司,如合伙企业,在取消营业执照时,需要向工商部门交出印章。
五,取消银行账户
去公司的开户银行取消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其他账户,如银行基本户。
六,取消印章
*后,在公司印章上注册的公安机关应当取消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注:非营利性企业,如合伙企业,需要在取消营业执照时将印章交给工商部门。取消公司印章是出售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密封件可以自行保留或破坏。
公司注销流拓展资料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 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B.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C. 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 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B. 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