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S-45KW
EPS电源串联电池组的电压过大
依据国家GBl7945-2000中规则:“当串接电池组额外电压大于或等于12V时,应对电池(组)分段维护,每段电池(组)额外电压应不大于12V,且在电池(组)充溢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应不小于额外电压。”现在生产厂家生产的应急电源所用的电池大都是每节额外电压为12V的电池,所以在运用时应对每节这类电池进行维护。
现在大都消防应急电源在电池组分段维护上只是做到对每节电池电压的检测上,当某节电池电压过低或过高时公布报警提示,而未能做到当串联的电池组中某节或某处电池线路发作短路时及时对电池进行维护。这样一旦电池组某处短路或某节电池内部极板发作短路,特别简单发作大的火花,会导致火灾、电池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应急电源生产厂家应该重视对电池的维护。维护方法有多种,但至少应保证在每节电池的每个接线电极根部设置电流巨细适宜的熔断器或其他过流维护措施。这样某处发作短路不至于导致整个电池组的损坏。应急电源厂家是EPS电源运用时常呈现的一些问题,所以用户在运用EPS电源的过程中尽量留意,尽量防止这些问题,保证EPS应急电源的作用发挥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