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特许经营合同
对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认定,往往是实务案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常见争议焦点,在判断具体涉案合同是否为特许经营合双方当事人不能仅仅通过合同名称认定,而是应当看合同具体的权利义务、应当对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特许经营的目的,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各地法院的相关案例判决,认定一个合同是否是特许经营合同,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量:1、特许人是拥有一系列知识产权、技术等资源的企业,其将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被特许人使用。一般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不拘泥于单一的知识产权或者产品,而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管理运营系统等,特许人一般会将这些资源一揽子许可被特许人使用。比如在实践案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会在涉案合同中约定:“允许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标等知识产权”“甲方负责乙方的技术支持”等等。这一点是认定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重要因素。2、被特许人在统一的模式下开展经营。就统一经营模式而言,被特许人一般会按照合同约定在特许人设定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活动。比如在实践案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统一操作规范、设定经营区域等。这一点也是其区别于其他经营模式的重要特征。3、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就特许加盟金而言,被特许人之选择该投资项目,就是看中了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其zui主要的获利方式也是通过特许人丰富的资源、成熟的经营模式,被特许人在接受特许人的许可时,应当给付特许人辛苦积累的资源的对价,也即加盟金。在实践案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会约定一系列冗杂的费用,比如押金、定金等等,特许人也会主张这些费用不是特许经营费。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的费用是否属于特许经营费对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认定同样意义重大。zui后,小编建议选择加盟时一定要理性看待商业推广,清晰把握企业的真实实力;认真审阅合同条款、留意主要信息,审慎判断投资风险。若对特许人不信任感开始产生,盈利无望,建议合理进行诉讼维权,在“冷静期”内及时止损。
特许经营是一种实用的企业扩张模式企业扩张需要大量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力、市场资源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在短期内都能靠自我积累而具备这些资源的,尤其是在市场机会装瞬即逝的今天,依靠企业自我积累会因时间拖延而错失良机;企业如果采取dai款、上市融资或与他人合资开办公司的方式,也会由于市场的千变万化而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但特许经营的扩张模式却解决了这些问题。特许经营体系可以通过不断吸引不同的投资主体——受许人加入,借用受许人的资源在短期内成功地实现企业扩张。在这种情况下,特许经营企业不必向银行dai、不必上市、不必与他人合资。特许经营无疑是许多意欲扩张而又缺少相应资源的企业实现企业扩张的高效模式。在特许经营体系中特许人利用自己的品牌、专利或技术,通过签署特许协议,转让权,让受许人利用这些无形资产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形成一种联合扩张的发展模式。特许人对受许人既拥有一定的控制,应尊重对方的自主性。这样特许人可以通过特许权获取收益,并可以利用规模优势加强五行资产的维护,而受许人则可利用无形资产扩大销售,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