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公共卫生场所许可证从材料到拿证
材料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四)由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领证
(一)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
(二)初审: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核环节;
(三)审核: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
(四)审批:对受理,技术审核等过程进行核准,再进行审批;
(五)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或不予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