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具体要求
办理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ye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学影视相关专ye的人员3名(例如:播音主持、影视策划、导演、影视后期制作等等专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