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申报,需注意以下要点: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
3、纳税时间
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关于“股权转让行为发生”的认定:
· 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 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 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 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 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已完成的;
· 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4、应纳税额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