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危险品GHS中文标签审核报告办理,上海港危化品报关货代公司
一、流程
1、适用于初审合格直接出合格报告:填写指定申请表→提交资料→受理报检→付费→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合格)→起草审核报告→领取或快递审核报告
2、适用于初审不合格,修改并提交资料后再出合格报告:填写指定申请表→提交资料→受理报检→付费→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不合格)→领取或邮件发送或传真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修改并邮件反馈危险公示信息→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合格)→出具结果合格的检验报告→领取或快递检验报告
*若相关危险公示信息无法修改的,出具危险公示信息不合格报告。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检测/鉴定申请表(请注意标签及MSDS审核采用不同申请表,请务必提供业务联系人、电话和E-mail等信息)。
2、成分信息保函及自负声明;成分信息保函中如果无法提供CAS号,写情况说明,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并且列清楚无法提供CAS物质所有的危险性。
3、产品质检报告(如有,如没有可以不提供)
4、标签和安全数据单(MSDS)
审核标签时:
(1)待审核标签(盖章)(2份)
(2)对应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盖章)
?审核安全数据单(MSDS)时:
(1)待审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盖章),(2份)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
6、若申请单位有该产品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则请提供复印件。
注1:化学品危险公示标签委托审核业务无需提供样品,若检测中心对委托单位提供材料的数据信息需要核实时,则会再另行通知需要补送符合要求的样品(送样品进行相关参数检测时,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及检测时间)。
注2: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公章应与申请表的委托单位一致)。
注3:成分保函不要求列明所有成分,默认情况下,列出的成分认为是具有危险性的成分,未列出的成分为不具危险性的成分;但如列出的成分较少(如小于50%),若怀疑未列出成分可能影响产品危险性时,需要提供资料。
三、周期
1)、化学品安全标签委托审核自收到委托材料后第二天开始计算7-10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果;
2)、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委托审核自收到委托材料后第二天开始计算7-10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果;
3)、审核通过后,将出具1份报告。
注1:对于初审不合格提交整改的危险公示标签,自收到修改件之日起,2-3个工作日出具审核结果,如修改合格的出具合格报告,如不合格的,反馈不合格内容,进行修改。通常情况下,*多允许修改2次。
知识拓展:
海运附件费解析之原产地收货费ORC
全称是Original ReceivingCharge本地收货费/原产地收货费/原产地接货费。这个费用比较复杂,和码头操作费THC既有区别又有联系。ORC只在华南地区主要是广东的港口有,THC则在所有港口(包括广东的港口)都有。ORC和THC只收取其中一个——如果收了ORC,就不会再收THC。如果收了THC,就不会再收ORC。
ORC专门针对从华南地区各港口启运,目的港为北美、中南美、欧洲和北非等这些远洋航线。华南地区各港口去到其他目的港的比如东南亚则跟其他地区的港口一样,只征收T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