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清关需要哪些资料?
1 :原产地证
2:涉及品牌提供授权书
3:正常的发票,箱单,提单,台铜等
4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5 :产品配方;
6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7 :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牙膏、口腔牙齿清洁剂(假牙模膏及粉)、盥洗用皂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8 :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离境免税化妆品除外);
9 :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
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文,化妆品备案的需要哪些材料? :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t)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