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行社法人变更的具体流程和材料?
旅行社名称变更: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旅行社章)二份;
3、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名称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4、旅行社总经理名片二张;
5、《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二份。
以上申报材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上报的材料应提供原件核对,留存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地址变更的: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旅行社章)二份;
3、旅行社总经理名片二张;
4、《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二份;
5、经营场所租赁合同(附街道证明或产权证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以上申报材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上报的材料应提供原件核对,留存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备案程序
办理旅行社变更或终止经营备案一律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mr.mct.gov.cn//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办理。
1、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名称、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备案,应当先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终止经营就是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或注销公司登记。
2、旅行社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旅行社资质业务——资质信息——申请变更信息”中办理,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受理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变更备案申请后,给予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变更备案,由文化和旅游部受理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终止经营旅行社业务备案,由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有关注销证明文件及《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银行根据《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将相应数额的保证金退还给旅行社。
6、损毁或遗失补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须提供补发的书面申请,并提供刊登损毁或遗失作废声明的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网站截图。如为出境游组团社,须转报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