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4】个体工商户王某准备购买一台生产用的固定资产来拓宽其业务范围。据调查,此固定资产售价200000元,另需支付手续费2000元。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王某现面临两种选择,即直接购入和融资租赁设备。租赁合同规定:设备价款30万元;租赁费按年支付,租赁期为10年;市场利率为5%;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直线法分摊。
若直接购买设备,则购买时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00000+2000=202000(元);每年折旧=202000÷10=20200(元)。假设当年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每年可抵税的费用为20200元。
若采用融资租赁设备,则手续费2000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200000万元。每年偿还额=300000÷10=30000(元);*低租赁付款额现值=30000×(P/A,5%,10)=30000×7.7217=231651(元);未确认融资费用=231651-200000=31651(元)。假设当年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除每年可抵税的折旧费用20000元(200000÷10)外,每年还有3165.1元(31651÷10)可供抵税。
即:第一年共计可用来抵税的费用=2000+20000+3165.1=25165.1(元),比直接购入多了4965.1元(25165.1-20200)的可抵扣费用。以后9年每年可抵税的费用=20000+3165.1=23165.1(元),比直接购入多了2965.1元(23165.1-20200)的可抵扣费用。
从本案例可以看出,采用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不但在短期内缓解了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的压力,从长远来看,比直接购入设备多支付的金额也可以为其带来节税的好处。
(3)金融机构贷款。个体工商户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不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资金的筹措,归还的利息部分可以用作抵税,实际税负也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利用金融机构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的一个很好的方法。
(4)自我积累。从税负和经营的效益关系看,如果个体工商户采用自我积累的筹资方法,则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资金的筹措,容易错过**的投资时机,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个体工商户采用自我积累的筹资方法,其资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一致的,无法带来抵税的好处,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个体工商户自己承担。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法律规定
1、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2、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的变更
1.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变更登记内容、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4.办理变更程序:
(1)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2)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5.变更登记收费:
登记费,每户每次收十元。在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华律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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