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级保护单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等级保护定级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单位或个人,需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请。
2. 审查评估: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包括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建筑风格、保存状态等方面的评估。
3. 定级公示:经过评估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公示定级结果,公示期为15天。
4. 定级确认:公示期结束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定级结果进行确认,并颁发保护单位证书。
5. 监督管理: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保护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得到有效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保护单位需要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方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