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疫情结束后,一些运营得相当不错的企业也赚了很多的盈利,但按照目前税收优惠政策,在没有享有一切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形下,公司利润超出300万就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再加上股东所分利润还要再交纳20%个人所得税,仅是这两个税就已经达到40%,那有什么公开透明的方法来来解决问题吗?
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对较为企业而言,个体工商户在运营的范畴比较广泛,并且在营业执照地址与运营模式上更加灵巧,近些年较小规模个体户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大力扶持目标,个体户占据着在我国三分之二的销售市场,公司通过在各级开设优惠低洼内,申请注册一家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后针对个体户核定征缴税率低到0.6%,再加上附加税税率0.06%和增值税1%,综合税负低到1.66%,一年可开税票为500万。
例:公司在税收优惠政策低洼内开设一家较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年出票额为400万
(一)、企业增值税:400万*1%=4万
(二)、 附加税税率:4万*6%=0.24万
(三)、本人经营所得税:400万*0.6%=2.4万
总共年利税:4万 0.24万 2.4万=6.64万
一年内总计开票额不能超过500万,否则能被强制性升级成一般纳税人,就没有办法开展核准。
个体户的优势是申请核定征收后,综合税负工作压力低,并没有公司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只需要缴纳本人经营所得税、企业增值税、附加税税率,公司通过业务流程工程分包的方式,用个体户来承接业务,就能有效合规缓解税收负担压力了,基础是要做到业务流程尽量真正,确保三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