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增值税发票开错后作废会有损失吗?
增值税发票退回后作废对开票方是没有损失的。前提是发票要符合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
假如开出发票,已经跨月,但被退回。需注意对开票方没有损失,开票方需开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开完红字发票之后税款应该怎么退回来?
开完红字发票,冲红以后的税费不是退回,而是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或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