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
企业应当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是否进行注销,并选举代表办理注销手续。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织应当由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提名,并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
2.申请注销
代表企业办理注销手续的人员,需要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企业注销申请书》,申请注销企业。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4)企业税务注销证明;
(5)企业财务报表及资产清单;
(6)职工的解聘证明;
(7)注销企业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公告
企业需要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企业注销的原因、注销的时间、注销的目的、联系方式等。公告期限为45天。
4.注销审批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对企业提交的注销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颁发《企业注销证明》。
5.税务注销
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手续办理,领取《税务注销证明》。
6.银行注销
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交《企业注销申请书》和《企业注销证明》,并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7.社保注销
企业需要向社保部门进行社保注销手续办理,领取《社保注销证明》。
8.注销登记
企业需要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企业注销证明》、《税务注销证明》、《社保注销证明》等材料,办理企业注销登记,领取《企业注销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