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原件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
5、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若没有请按照第7条,提供相关材料参加培训)
6、危险化学品品名清单、产品预计年销售量
7、参加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职位分配、两张两寸的彩色证件照
8、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变更、延期需要)
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名片2份。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