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据了解,上海有178家连锁餐饮企业,连锁超市便利店企业超过20家,其中全国门店超过100家的餐饮企业总部有45家。许可便利化制度在不改变现有的许可流程、不降低现有的许可标准、不改变现有的许可属地管辖和管辖层级的前提下,通过对审批环节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大大简化了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时的审批程序,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高效服务企业的也提升了行政监管的整体效能。从事餐饮业,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很多,如大、中、小型餐厅、饮料店、糕点店、小吃店、食品专卖店、食品自动售货机、配餐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餐饮管理公司、商场、超市、便利店、杂货店、食品贸易商、网上食品销售、学校食堂、员工食堂、建筑食堂、托儿所食堂等。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成电子证书的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