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办理条件

2024-06-07 08:30 1次
发布企业
上海公司注册代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报价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622392832
手机
13622392832
联系人
王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注: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注:


(1)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2)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社局提醒,满足7年和中级职称要求后,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目前执行的标准为: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社保基数,并依法纳税。居住证满7年不需要积分120分。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国内公司注册
上海居转户办理条件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上海公司注册代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