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之一,2021年GDP全球排名第九位,也是*发达的工业国家之一,能源资源行业、制造业、农业、金融保险业、专业服务业是加拿大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高科技产业发达,在核能、水电、通信、航天、环保、交通等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中加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具有较高的互补性,经贸合作存在一定的潜力。两国企业间合作基础好,意愿也较强。稳定和可持续的中加经贸关系,有利于促进中加关系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2021年以来,加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否决了部分中资企业在加投资项目。中方已从各个层面多次向加方表达了严重关切,敦促加方为中资企业在加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透明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加拿大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主要包括:社会政治稳定;法律制度健全;政策公开透明;市场化程度高;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劳动力受教育程度高;自然资源丰富;制造业及服务业发达;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通过《美墨加协定》,向南可辐射至美国和墨西哥市场。
加拿大主管外国投资事务的****有三:全球事务部;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 遗产部。其中,全球事务部负责投资促进和宣传,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负责审核非文化项目的投资,遗产部负责审核文化项目的投资。加拿大投资署承担吸引和促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职能,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投资信息与建议、政策介绍,并协助制定项目计划、安排实地考察等。该署****网址如下:https://www.investcanada.ca
1985年6月20日,加拿大政府颁布实施《加拿大投资法》,同时成立加拿大投资署,以代替原来的《外国投资审查法》和外国投资审查局。《加拿大投资法》(ICA,简称“投资法”)共9章52条。
其宗旨是:鼓励加拿大人或非加拿大人在资本和技术上投资,促进加拿大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对非加拿大人的重要投资进行审查。
按照加拿大《投资法》,加拿大鼓励外国投资,一般情况下外国投资不受限制,不要求新设外国投资企业须获政府批准,也不要求与加拿大企业合资经营,投资者只需履行事先向政府通知的义务。不过,投资者需要事先提交投资通知,并且投资内容需要按标准审查。如果某项投资被认为危害加拿大某一重要经济部门或构成严重竞争威胁,审查尤为严格。《加拿大投资法》实施对加拿大利用外资发展本国经济,促进产业创新,增加就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经历30多年,加拿大政府不断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日益提高本国市场对外资的开放程度。目前,加拿大众议院管辖下的工业、自然资源、科学和技术常设委员会,正进行“加拿大21世纪工业”研究,研究重点集中在能源、制造业及服务业三大领域,研究内容也涵盖到和外国投资相关的政策框架,后续将基于此研究,重新审核加拿大投资法。
赴加投资的中资企业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来加投资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可行性评估,并全面了解加营商环境和政策法规,及时跟踪行业政策动向,主动规避投资风险。
二是在加经营过程中,必须增强合规经营意识,严守三条安全“红线”,即中国法律、加拿大法律以及国际通行规则要求。特别要重视中加两国法律和制度的差异性,自觉遵守加拿大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是尊重中加两国文化差异,注重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工会等组织的沟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融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展现中资企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