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力资源许可的条件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服务场所:一般要求场所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米,并且具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能够满足日常业务需求。
一定数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的不同,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例如,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有一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合伙企业需要有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需要有多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以规范企业的运营和管理。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开办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花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就业证书,并提交合作协议。
6、具有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人员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账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通知承诺书》(原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