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演出场所和演出团队,并具备一定的经营资金、场所设备及相关从业人员;
演出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记录;
符合其他相关行政许可的条件。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报告;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资金证明;
房屋使用证明;
5人以上具有表演技能的证明资料;
演出器材设备清单;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文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经审批合格的,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