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电证)的流程如下:
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详细阐述申请的理由、内容、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基本情况。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机构的名称、地址、申请的理由、请求事项、机构性质、业务范围、人员构成情况、场所和设备情况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主要人员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以及至少三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公场地证明。
等待审批: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同意申请,会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果不同意,会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遵守规定并开展业务:
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需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开展业务。
如有变更事项,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每年需按规定时间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年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