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金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下是关于申请基金会的一般信息:
条件:
设立基金会的目的是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不得为了营利。
根据基金会的类型(公募基金会或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的数额有所不同。例如,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基金会必须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基金会必须有固定的住所,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程序:
确定设立基金会的类型(公募或非公募)。
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基金会的章程、设立申请书、原始基金捐赠承诺书等。
向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通常是民政部门)提交设立申请。
等待审批。如果申请被批准,将收到登记证书,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等手续。
开始基金会的运营活动,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
基金会成立后,需要做以下工作:
刻制印章:新成立的基金会需要持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指定机构刻制公章,并完成备案。
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基金会需要持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办理税务信息登记:基金会需要持登记证书、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信息等,到税务部门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包括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扣缴税款登记等。
搭建工作团队:基金会成立后,需要搭建一个包括财务人员、行政人员、项目人员和筹资人员等在内的工作团队,以支持基金会的日常运营和项目开展。
开展公益活动:根据基金会的宗旨和章程,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并管理和运作基金会的资产,确保公益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