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收购企业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收购企业在收购时需要额外关注其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税务风险。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要求,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定价应该与该企业与其他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定价相一致,即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提供有关文件向税务机关备案。任何与独立交易原则不相符的安排都有可能导致关联交易风险,从而被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调整,补征企业所得税。
购买方需要对相关风险作出评估,并在交易定价、收购协议中妥善考虑和安排。要求被购买方妥善准备和保管有关关联交易的文档,如关联交易的协议、定价政策、可比信息、预约定价安排等。
被收购企业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者收购过程中拟向被收购企业的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需要考虑哪些税务风险?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可按税法规定将股权激励成本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作为企业当年的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被授予人即员工在实际行权时,企业可能需要为该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些企业由于对税法不了解,股权激励成本可能未进行准确的税前扣除,或可能未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从而引发相关的税务风险。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会确认相关的股份支付成本,从而影响企业利润,进而影响被收购企业的估值。
海外并购的shuiwuchouhua通常需要考虑哪些问题?交易的架构设计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海外并购的shuiwuchouhua通常考虑的问题
①海外并购架构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如果企业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②是否能利用税收协议/安排?
选择海外架构公司的地点时,可以考虑该国家/地区是否与中国有税收协议/安排;申请享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税收协定待遇时,如申请5%的股息预提所得税税奉,需要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资料。
③受控外国企业的税务风险。
对于由中国居民企业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中国法定税率水平50%(即低于12.5%)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如果境外公司没有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中国税务局有权对相关利润中应归属于居民企业的部分征税。
④境外中资企业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税务风险。
设立在境外的公司,会否在境内形成实际管理机构,从而被认为中国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⑤汇回收入的境外税负抵扣问题。
一般企业若其境外投资有超过三层的架构,汇回收入不能完全抵扣境外已缴税负,可能需要进行适当的重组。
(2)交易架构的设计从税务方面需注意的问题
①交易实施过程中的税负,如有关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税务考虑;
②在日后经营产生的包括经营利润、资本利得、股息分配等的税负;
③退出投资过程中的税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