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独资企业是指公司内所有的投资方只有一个人所有的,也常常被称为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4、企业的规模有限;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
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首先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且一定是具有的国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其次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只可使用一个,且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再次必须有生产经营条件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这三点是申请一人独资企业基础的条件。
注册注册一人独资公司所需材料:
1、由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个人身份证明;
3、若为委托代理人,则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企业办公住所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6、对于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证明。
7、上海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