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市监总局发文了啊,对于存量公司到底怎么实缴过渡,起草了文件征求意见,带大家看一下。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先看第三条啊,过渡期定为三年,和之前看到的北京那个征求意见稿是一样的,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5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
2027+5=2032,也就是说,假设女士一家现在已经注册完的公司,存量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是2032年6月30号,或者是早于这个时间呢?
那么你就不需要调整了。换言之,作为有限公司,如果你要实缴,留给你的实缴时间长是8年,多一些股份公司的话,必须在三年内就实缴完成三年这个过渡期啊,非常科学啊。
我国企业的生命周期比较短,企业出生以后能活多长呢?3年是现在的平均周期,3年内如果你死了,那也就不用调整了,是不是非常合理呀?
再看第5条。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啊,存量公司在过渡期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但不减少实缴出资,也就是不往回拿钱啊,我们称之为形式减资。
2024年7月1号之前形式减资给大家行方便,因为以前大家注册资本又写太多了,实缴缴不起啊,都要减资啊,而普通减资很麻烦,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要通知债权人,要公告45日,那现在呢,给大家行方便,只要符合下面三个条件,直接公示20天,债权人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减资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