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确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范围。
2. 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并分别从事过节目摄像、剪辑、包装、音效等两项以上专业工作。
3. 有必要的场地、资金和设备等基本条件。
4.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
申请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1. 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并签署承诺书后,广电总局将受理申请。
3. 广电总局受理后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 广电总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具体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