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有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要求的职业操守。
2. 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和消毒措施,以及必要的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潮设施。
3. 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相隔的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4. 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食品的购进、贮藏、销售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清洗,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
5. 主动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按照规定无偿提供合格的退货食品。
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准备相关资料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资料清单包括:
1. 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经营者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及培训资料。
4. 门店位置图、布局图、设备布局和设施设备安装图等资料。
5. 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的各项制度材料。
6.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留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按照以上步骤操作后,即可等待审核并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对过程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