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 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场所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设备。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 申请人还应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不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良行为。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经营许可申请书。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经营场所证明,包括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
4.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 操作流程图。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7. 申请企业留存的相关印章样件等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者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