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中英文命名规则与查册技巧
一、香港公司中英文命名规则
基本规则:
香港公司可以使用英文名称、中文名称或同时使用中英文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并且“Limited”中的“L”必须大写,其他字母大小写无严格规定。但如英文全称有大小写之分,商业登记证上的公司名字全称,都应为大写。
中文名称则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且必须使用繁体中文。
名称内容:
不论注册资金大小,公司名称相对自由,允许含有地区性质和行业性质的字眼,例如:中国、上海、深圳、发展、控股、贸易、企业、实业、财务、科技等。
公司名称可以体现个性化,如使用创始人姓名或喜欢的国家名称等。
但请注意,公司名称不需要与业务范围直接相关。
特殊规定:
如果没有香港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可在名称中使用“银行”、“证券”以及“会计师”、“核数师”等词语。
如果公司没有与香港政府有特别联系,将不可使用“政府”、“部门”、“公署”、“局”、“联邦”、“议会”、“委员会”等名称。
二、查册技巧
网上查册:
访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http://www.icris.cr.gov.hk),可以查阅注册公司的现况数据及已登记文件的影像纪录。
输入公司名称或商业登记证上的号码进行查询。
手机查册:
使用“公司查册流动版服务”(http://www.mobile-cr.gov.hk)进行手机查册。
该服务支持智能手机及移动设备进行查询。
线下查册:
前往金钟道政府合署13楼的公司注册处公众查册中心进行查册。
查册工作台、领件处及收款处于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30分开放。
文件索引:
查阅文件索引可以获取公司交付给公司注册处登记存盘的文件清单,包括已登记或尚待登记的文件。
清单会显示文件名称、存盘日期、影像纪录的档案容量和文件的现况等资料。
注意事项:
在选择公司名称时,建议先进行查册,以确保所选名称没有被其他公司使用。
如果发现所选名称已被其他公司使用,需要更改公司名称或选择其他名称进行注册。
通过遵循以上命名规则和查册技巧,您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