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管理遵循的新政策法规要求主要涉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下是关键要点:
审核登记制度: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0日起实施,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必须完成审核登记手续,并获取《审核登记证明》。未经审核登记不得借用外债。
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所有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适用的债务工具包括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政策目的:这一政策的制定旨在促进企业境外融资的健康有序开展,提高外债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法规依据: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债务定义:所谓“外债”,指的是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而“境内机构”包括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制度更新:与之前的政策相比,如《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新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在部分制度上进行了更新,系统整合并细化了以往的实践,并将备案登记制变更为审核登记制。
,企业在举借外债时需要遵守新颁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登记,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外债资金。同时,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确保其外债管理活动符合国家的新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