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英文
3C认证实际上是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英文缩写,也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作为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三合一的“CCC”认证,是中国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先进标志,有着的重要性。当前,中国公布的首批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有十九大类一百三十二种。主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玻璃、消防产品、机动车辆轮胎、乳胶制品等。
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的工作流程
1)提供免办3C认证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invoice复印件、装箱单复印件、运单复印件、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传真至,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发送至我们的电子邮箱(技术资料、说明书等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内);
2)我处审核资料,如符合免办3C认证(证明)申请条件,我处传真通知申请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及相关办理事项及费用;
3)我处收到邮寄资料后审核,确认资料完整无误后我处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企业付款;
4)申请企业须在付款后即回传汇款凭证至我处,我处确认到帐后正式开始办理;
5)正式办理周期一般为3至7个工作日;
6)审批通过后:上海地区的申请企业,我处将《申请免办CCC认证证明告知书》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企业报检;浙江、上海、江苏地区的申请企业,我处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原件邮寄至申请企业,并将《申请免办CCC认证证明告知书》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企业报检。
7)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3C类产品进口清关流程
一、准备工作
在进口3C类产品之前,需要先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需要了解相关的进口法规和标准,包括3C认证、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需要了解进口产品的具体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值等。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进口文件,如进口许可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二、申请3C认证
3C认证是进口3C类产品的重要环节。在申请3C认证时,需要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和样品,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一般来说,申请3C认证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申请: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2. 缴纳费用:根据申请的产品和数量缴纳相应的费用。
3. 样品检测: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将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 文件审核:审核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技术文件、质量手册等。
5. 现场审核:对生产现场进行审核,检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 颁发证书:如果产品通过了审核,将颁发3C认证证书。
003、什么是免3C?哪些产品可以申请办理免3C?
什么是免3C?哪些产品可以申请办理免3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销售商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产品检测,经批准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进口,并按照申报用途使用: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者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请注意,具体的进口3C产品的要求、单证和问题会因国家/地区的法规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具体信息和要求建议您咨询我司,以获取准确和新的信息,并确保您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