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的条件和所需准备资料如下:
条件:
1. 符合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资格认定标准。
2. 拥有健全的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
3. 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4. 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资金。
所需准备资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司章程及出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名以上业务人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公司办公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公司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7. 公司章程及出资协议书(包括增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变更)原件及复印件。
8. 其他相关材料(如业务发展计划、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等)。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变化,建议在申请前与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