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广电证(三年有效期,每年1.1号至1.30号年检)
经营范围:涉及影视制作、发行、例如:小视频、微电影等。
审批部门:上海市文广局
流程:
公司基本材料准备------提交申请材料------文广局审核------许可证下发
需要的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申请表;
2.法人及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法人简历;
5.三名广播影视相关专业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简历,劳动合同,及每人两部相关作品业绩证明;
6.办公场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意事项:如能提供中级以上影视类职称证明的不需要业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