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源自美国人萨缪尔·沃克曼(SamuelWorkman)创立的人力租赁业务模式。1948年,全球劳动租赁公司“Manpower”在美国成立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设立办事处,为企业提供临时性支援服务的员工。劳务派遣在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都经历了从非法到合法的转变,1997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私营就业机构公约》,承认了劳务派遣机构的合法地位,并为各成员国制定劳务派遣关系的法律规定提供了基本框架。
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有一定的优势,比如:
• 可减少雇佣成本;
• 能灵活调整用工规模,满足临时性、阶段性的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