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涉及多个相关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局)。以下是这些部门在境外投资备案过程中通常需要的主要材料清单:
一、发改委所需材料
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及其附件。
项目申请报告:详细介绍投资项目的背景、目的、内容、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市场前景等。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资主体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可能需要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
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投资项目设计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法律文书。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二、商务部所需材料
《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用于新设或并购境外公司的申请。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对境外投资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特定材料:
新设境外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及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并购境外公司: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包括尽职调查报告等。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三、外汇管理局所需材料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用于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的申请。
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详细说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境内投资主体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作为商务部门审批通过的证明。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和具体投资项目在材料要求上可能存在差异,有的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股东背景证明材料等。
如果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实行核准管理的话,所需材料可能会更复杂,审核也会更加严格。
企业应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备案失败或延误。
在准备材料前,建议企业先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材料要求和流程。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涵盖了企业基本信息、投资项目信息、资金来源证明、法律文件等多个方面。企业应认真准备并仔细核对所需材料,以确保备案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