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债备案的相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需要准备详尽的发行外债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以便顺利通过备案审核。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等。
外债项目信息:涉及外债的用途、金额、期限、币种、利率等。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详细阐述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以及具体的外债发行方案,包括外债资金用途、还款计划、资金回流情况等。
真实性承诺函:企业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承诺。
内外部决议文件:企业内部及可能涉及的外部机构(如董事会、股东会等)的决议文件。
还本付息来源:提供外债还本付息的来源,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回报等。
外汇资金支付证明:证明企业有能力支付外债。
相关合同和协议:包括与外债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其他辅助材料:如企业年报、资信证明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二、提交备案申请
企业需根据所在地或企业性质的不同,向相应的审核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申请。具体而言:
对于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向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试点省市以外的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则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需通过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三、材料审核
审核登记机关(如国家发改委或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如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企业是否符合发行外债的条件。
若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的,审核登记机关会一次性告知企业。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
四、审核与登记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如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会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企业凭此证明可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审核登记机关会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若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需要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
五、后续操作与监管
企业在每期外债发行结束后,需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若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还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如《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确保发行外债的合规性和风险防控。
注意事项
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的zui新规定和政策调整,确保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符合zui新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应保持与审核登记机关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审核进度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补充和完善材料。
企业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后续出现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