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建筑是指除古建筑、新建建筑、危险建筑以外,迄今仍在使用的既有建筑,抗震鉴定是指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确定该建筑是否需要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分为四类,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的综合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进行抗震验算。
(2)乙类,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3)甲类,应经专门研究按不低于乙类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4)丁类,7~9度时,应允许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允许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适当降低要求;6度时应允许不作抗震鉴定。
现有建筑是指除古建筑、新建建筑、危险建筑以外,迄今仍在使用的既有建筑,抗震鉴定是指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确定该建筑是否需要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分为四类,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的综合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进行抗震验算。
(2)乙类,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提高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3)甲类,应经专门研究按不低于乙类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4)丁类,7~9度时,应允许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允许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适当降低要求;6度时应允许不作抗震鉴定。
根据房屋抗震检测鉴定符合程度,房屋抗震检测鉴定结果及处理通常包括五个等级:合格、需维修、需加固、需改变用途和需更新。
1.当各项抗震检测鉴定符合抗震设计规范或鉴定标准要求时,即判断为合格。
2.当仅有少数、次要部位局部不符合抗震检测鉴定要求时通常仅需做综合维修处理。
3.加固处理一般针对有加固价值的房屋,大致包括:
(1)无地震作用时能正常使用;
(2)建筑虽已存在质量问题,但能通过抗震加固使其达到要求;
(3)房屋因使用年限久或其他原因(如腐蚀等),抗侧力体系承载力降低,但楼盖或支撑系统尚可利用;
(4)建筑各局部缺陷尚多,但易于加固或能够加固。
4.当加固代价较大,需要全面加固时,一般宜采用改变用途的处理方法。包括将生产车间、公共建筑改成不引起次生灾害的仓库,将适用荷载大的多层房屋改成使用荷载小的次要房屋,将属于乙类设防的房屋改成丙类设防等。改变适用性质后一般仍应采取适当的加固措施,以达到相应使用功能房屋的抗震要求。
5.当房屋无加固价值而仍需使用或在计划中近期要拆迁的不符合鉴定要求的房屋,需要采取应急措施。如在单层房屋内设防护支架,烟囱、水塔周围划为危险去,拆除装饰物、危险物及卸载等。
在抗震鉴定中,如果发现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不足,就需要进行加固。房屋安全性抗震检测,通过抗震鉴定,可以了解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是否符合当地的抗震要求,为后续的加固提供依据。ZL胶粉聚苯颗粒外保温系统该保温体系与上述EPS相比,只是保温层换成硅酸盐类胶粉颗粒和EPS颗粒轻骨料按一定比例加水搅拌而成的浆体材料。材料密度不大于23kf/m3,导热系数不大于.6w/mk;饰面层采用柔性耐水腻子加涂料;抗裂面层采用ZL水泥抗裂沙浆复合耐碱玻纤网格布。前者由聚合物乳液加入抗裂剂、中细砂和水泥配置,用来增加表面的抗裂能力并提高表面强度;后者可增加面层砂浆的抗裂和冲击能力。挤塑聚苯板(XPS)外保温体系外墙构造层次:(螺栓固定保温层)饰面层为各种涂料;抗裂层采用聚合物抹面胶浆,用水泥或其他无机胶凝材料、高分子聚合物和填料等组合,其具有好的抗裂性能;保温层采用XPS,上海有两种:一种是南京欧文斯科宁有限公司的FM福满乐板,一种是美国陶氏公司生产的舒泰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