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 SDOC认证中常见的问题解惑
1.针对FCCSDoC,需要由责任方提供声明文件才能出货销售,该怎么找到责任方?
答:美国FCC做了责任方的规定,目的就在于如果碰到市场抽查,美国能够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对责任方做了如下规定:
1)责任方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
2)责任方可以是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
3)责任方必须要求在FCC市场抽检时,能够提供产品、测试报告、相应的记录等,以确保产品符合FCC SDoC程序;
4)责任方应增加符合声明文件到设备随附文件中,
建议客户直接选择进口商或者找美国当地一些代理公司作为责任方;
2.针对FCC SDoC的声明文件的内容,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
答:根据FCC法规2.1077条款,声明文件内容应包含:
1)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型号等;
2)FCC符合性警示语;
3)美国责任方信息: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或互联网联系信息;
声明文件要求跟随产品一起出货销售;
3.针对FCC SDoC的声明文件,以什么样形式进行出货呢?
答:声明文件可以采取如下2种形式:
1)单独成页,连同说明书一起,随附产品进行出货(注:每个产品都需要,不是按照出货批次进行出具)
2)直接让声明文件所应包含的信息放在说明书中,进行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