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申请 ICP 许可证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办理6:
准备电子材料:需准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Zui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 以上)等材料 。
提交电子材料:将准备齐全的电子材料向当地管局官网提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审核。
递交纸质材料:网审通过后,准备对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核。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法律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被投资公司的章程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时需提交如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三名人员近一个月的shebao证明、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等材料
以下几类公司需要办理外资 ICP 许可证:
中外合资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如果外资企业与中国国内企业合资成立的公司,其主要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如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的网站等,且外资股权占比不超过50%,就需要办理外资 ICP许可证。例如,一些提供行业资讯、在线教育课程、生活服务类信息等并收取费用或通过广告等方式盈利的中外合资网站